省厅部署开展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

10.05.2018  12:51


为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和司法部“双严十二条”规定,强化司法鉴定质量监督。省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

通知要求,经省厅登记管理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电子数据)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同时,根据我省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确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业务开展“飞行检查”,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法医病理死亡原因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车速、痕迹)鉴定四项业务开展现场封闭测评。

通知指出,全省各司法鉴定机构在5月底前向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完成报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6月中旬向各司法鉴定机构发放鉴定样品,10月向省厅和司法鉴定机构反馈评价结果。“飞行检查”和现场封闭测评也将于6月举行。

司法鉴定能力验证专项活动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能力评估的一种重要手段。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联合组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具体承担实施工作。

(厅司法鉴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