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厅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7〕11号)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就2016年度厅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形式
厅机关除省管领导干部以外的在职公务员。
(一)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在考核大会上述职,其他处级干部在会上书面述职。处以下公务员在处室局内述职。
(二)提拔不满半年的公务员,按原职务进行考核。
(三)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再挂职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在派出单位考核。
(四)2016年度军队转业到厅机关的公务员,由厅机关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由厅机关参照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确定为称职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三严三实”要求,依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将综合运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
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安徽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13〕21号)规定,结合实际,继续加强德的考核测评,采取正反双向测评、相互印证的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德的表现情况及是否有负面反映。
(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三)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设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由厅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处室局主要主要负责人及公务员代表组成。
(二)处级公务员按下列程序进行述职考核。
1.召开考核大会。会议由厅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全体公务员参加会议。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提前通知。
2.个人述职。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内容写出书面述职报告, 于2017年2月底前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统一印刷成册。处室局主要负责人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其他处级干部进行书面述职。
3.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参会人员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报告,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并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处级干部德德专项测评表》。厅人事处负责回收、统计和整理。
4.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对象应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其他处级干部分别由分管厅领导和所在处室局主要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和掌握情况,结合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写出评语。
5.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交流轮岗,以及工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德的民主测评中,对在反向测评中干部群众反映集中或有具体线索的问题,将进行重点核查或专项调查。
按照考核奖励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分别给予嘉奖、记三等功,并兑现奖金,颁发奖励证书、奖章。
(三)其他公务员考核程序。个人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处室局范围内述职。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在听取被考核人述职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其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态度、绩效以及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登记表上写出评语,提出改进提高的要求。
(四)根据规定,优秀等次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
(五)厅考核工作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初定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考核优秀等次;厅党组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处级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并确定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考核优秀等次。
(六)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厅机关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七)考核结果由考核对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栏签字。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统一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四、工勤和借调人员考核
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考核相关规定执行,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具体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
机关借用人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在机关参加考核,由所借用处室局负责其考核,考核结果送原单位存档备案。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厅人事处承办。考核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附件 :1.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2.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评议表
4.处级干部德的专项测评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