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再次荣获2014年度全国供销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

02.03.2015  13:04

  日前,全国供销总社五届十次理事会议表彰了2014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省供销社再次荣获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杭州市供销社荣获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特等奖,宁波市供销社荣获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一等奖。

  2014年,全省供销系统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新路子,努力谋求新发展,以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为农服务力度,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创新为农服务机制、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4472.1亿元、利润34.2亿元、所有者权益32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1.4%和11.9%。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再度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5年,全省系统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全国供销总社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三位一体"抓改革,坚持"三化合一"抓服务,坚持固本拓新抓转型,坚持提质扩面抓基础,坚持自身建设抓提升,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 实现"两个领先":确保"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在全国系统领先,确保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在全国系统领先;力争实现总经营收入、利润、上缴税费三项指标比上年增长10%以上;努力做到:农资市场占有率稳定在全省的70%,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增长50%以上,农产品市场交易额达到750亿和向农民收购农产品400亿元,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额达到3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