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收官2014年度优抚工作

31.12.2014  00:50

  2014年,谯城区民政优抚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整体工作部署,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美收官。

  一是加强优抚资金的监管使用,按时按标准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三属、伤残、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回乡、参战参试人员、建国前老党员、农村籍老义务兵、老年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金10779人3449万元,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

  二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一站式”信息维护工作,为21名无工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时拨付“一站式”定点医院垫付资金120万元,开展“药都烈士子女助医”工作,救助因病造成困难的老年烈士子女家庭。

  三是做好2014年优待工作,全区义务兵优待金实现城乡优待标准一体化,优待标准提高到8100元/人,全年共优待义务兵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2458人1602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出台《谯城区优抚对象短期修养实施办法》,指导光荣院开展在乡老年优抚对象短期休养活动和去桐城省荣康医院休养活动,再次提高光荣院院民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