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18.01.2017  12:32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函财字〔2016〕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16〕210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工作。一是加强汇总(合并)报表的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和完整,全面客观反映企业年度运营情况;二是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对本年度的经济效益、运营特点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财务参谋作用。

二、编报方法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格式与财政部门实行同一套表式,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和指标填报口径统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填报。

(一)各市供销社登录全国总社网站“供销合作社网络信息系统”填报决算数据。决算报表包括所属县(市、区)汇总、市属企业汇总及本市汇总三部分,金额单位为“万元”。

(二)省社投资企业报送决算数据包括两部分:一是登录“供销合作社网络信息系统”填报本公司汇总(合并)会计报表数据,金额单位为“万元”;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下发的久其软件格式、参数要求填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金额单位为“”。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各单位在省社审核确认各地上报计算机数据无误后,打印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纸质版(A4纸)上报省社财会处。纸质版包括汇总封面、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分析各一份,汇总封面上要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签章。

(二)报送时间

1、各市供销社年度决算报表于2017年3月10日前上报,纸质版于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

2、省社投资企业年度决算报表于2017年3月5日前上报,纸质版于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的信息填报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逐户核对财务挂账数据的全面性及真实性并且与以前年度比对后汇总填列,此次决算上报的数据将作为下一步推动财务挂账核实工作的基础依据。具体为供销系统决算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T4表)中的“政策性挂账”和“当年处理以前年度损失和挂账”两项指标。

2、各单位在审核2016年度决算报表时注意和总社2016年12月份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快报数字核对衔接,波动比率原则上不超过10%。

3、省社投资企业决算所需的久其软件安装光盘请与财会处联系领取。

财会处联系人:高恒恒;

联系电话:0551-62663860;

财会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