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商局部署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

11.01.2017  02:31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启动。为扎实做好今年的企业年报工作,合肥市工商局提前谋划、尽早安排,1月3日,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出通告,就企业年报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度企业年报的对象主要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申报年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年报的方式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 http://www.ahaic.gov.cn/ )在线申报。企业年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联系电话,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社保、统计等相关信息。

  合肥市工商局提示,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公示。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在市场准入、授信、审批、招标、奖评等各个环节将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