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云南省林业局长会议在昆明召开

13.02.2015  02:1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3日讯     2月6日,2015年云南省林业局长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旨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分析研究当前林业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林业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顺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林业,推动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力争完成营造林600万亩以上,低效林改造4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00万亩,森林管护1.98亿亩,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1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以上,全社会林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云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冷华主持会议。省林业厅党组书记侯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厅领导,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中国林科院资源昆虫所、西南林业大学等单位主要领导,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林业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厅机关各处室副处以上干部,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近200人参加会议。
      侯新华从9个方面阐述了2014年林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采取的5个措施,指出了7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2015年9个方面重点工作。
      侯新华说,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林业改革发展的时代机遇,以深化林业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林业十大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完成营造林664.1万亩,义务植树1.06亿株,低效林改造406.8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69万亩,森林管护1.99亿亩,全社会林业总产值预计达2300亿元以上。政策研究取得新进展,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生态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资源保护管理明显加强,灾害防控及时有效,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国家公园建设取得新突破,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总体上看,一年来林业改革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同时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林业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广,触及深刻的利益调整,矛盾复杂、问题尖锐、任务艰巨。有的林业改革事项缺乏顶层设计,实施难度大。项目监管、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违纪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云南每年营造林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质量考核却总在末尾几位徘徊。除了前几年极端气候影响外,也充分暴露出重数量扩张、轻质量管理,监管不严、管护不力的问题。全省林业建设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但由于全国、全省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财政资金增量压力不断加大,加之林业投融资渠道不宽,林业建设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与发达地区和其他先进行业相比,林产业受计划经济影响深,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慢、比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和生态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生态建设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林业应急体系不完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物质基础薄弱,应对大灾的能力严重不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侯新华认为,要推动云南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要再上新台阶,要切实强化改革活林、依法治林、红线固林、科技兴林、开放强林等“五种意识”,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全面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步伐,为云南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侯新华要求全省林业系统2015年重点抓好9方面工作: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把林业改革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加大林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一是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集体林确权发证工作,提高集体林确权发证率。积极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设”,开展以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流转改革。制定出台林木权证登记管理办法,全面启动林木权证发证工作,探索抵押林木购买保险和抵押监管机制,开展观赏苗木、林木权证抵押贷款业务。深入研究非国有公益林经营权流转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核算及有偿使用等问题。二是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方式。继续推进风电项目使用林地方式创新试点;抓紧出台《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活集体商品林采伐管控,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林农自主经营,努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湿地情况调研,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意见;严格临时使用林地范围,加强到期林地恢复生产条件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云南省重点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延长使用期限审批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临时使用林地管理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积极推进怒江、白马雪山等国家公园的申报与建设,抓紧完善国家公园数据库,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管理专题培训,强化监测评估,提升国家公园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全面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强与编办、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区管理机构“三定”方案,逐一落实各项政策,全面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五是统筹谋划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制定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加快推进法治林业建设。一要加快完善林业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清理林业地方法规,坚持“立、改、废”并举,积极开展林业地方立法工作,继续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草案修订)》的立法进程;强化政策制度研究和运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健全完善符合云南实际、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需要的政策制度体系。二要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改革发展,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三要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继续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报告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四要深化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近年来全省林业地方立法较多的实际,深入开展重点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林业普法阵地建设,不断增强林业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政策研究,科学编制非天保工程区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考核办法。稳步推进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认真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努力将全省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地区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着力抓好巩固成果项目实施,确保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发挥效益。着眼于提高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经营意识,树立科学培育森林的理念,进一步创新抚育方式和改造模式,扎实推进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认真编制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以灾害损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积极整合现有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项目,开展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认真做好非重点县石漠化监测工作,主动协调发改等部门,增加投入、扩大范围,加大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力度,切实改善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借鉴先进省区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开展干热河谷、高寒山区和其他困难立地条件造林试点。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继续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启动一般湿地认定,探索建立湿地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等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建立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机制;完成全省自然湿地面积消长和保护率调查,开展泥炭沼泽碳库调查试点和湿地生态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现场观摩会议精神,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城乡绿化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创新造林绿化模式,全面整合林业项目资金,广泛吸纳社会金融资本,集中开展交通沿线、江河湖泊、城镇、村庄、庭院、宜林荒山的绿化美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加强与扶贫、水利、交通等部门协调,加快推进林区水池(水窖)、林区道路等生态治理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新建太阳能热水器15万台、省柴节煤炉灶10万户,改造病旧沼气池0.5万户。
      大力推进林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高效林业持续快速发展。一要巩固和提升基地建设质量。继续抓好木本油料产业建设,加强核桃抚育管理、提质增效,突出重点适宜区抓好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澳洲坚果、油橄榄发展步伐;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整合项目资金,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发展模式,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业;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和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大现有商品林抚育改造力度,强化木材储备和供应。二要坚持以工业化带动林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产品研发,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要坚持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优质资源配置到消耗低、附加值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不断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要抓好特色林业产业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林业企业集约化经营、集群式发展;要继续抓好投资上亿元、产值上亿元的“双亿”重点林产业项目建设,增强引领带动能力。三要注重三产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科学推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积极培育森林庄园等林业新业态;健全完善林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各地建设发展专业市场、物流企业、电商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以销促产,带动一产、二产发展。四要创新发展模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加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等申报、推介和保护工作,加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林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和新兴经济组织,积极引导扶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从政策、项目、资金、科技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林业开放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按照“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管理不断规范”的要求,强化林业部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职责;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争取省政府批准提高使用林地三项补偿标准,提高占用征收林地的使用成本,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全力争取国家林业局林地备用定额,科学合理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切实强化项目使用林地监管,确保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严格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省州县三级林地资源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整合林业执法力量,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及高尔夫球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等为重点,认真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猎杀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快推进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建设,努力实现物种“零灭绝”目标。认真开展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险理赔标准和理赔办法,确保及时兑现理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力度,起草编制《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规划》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规划》,出台《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南》,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补偿研究》,建立规范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保护体系。
      切实提高林业灾害防控能力。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物资储备,加强队伍培训,提升防控能力。加快编制《云南省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好国家重点火险区治理项目,开展模拟通信网改造试点,建设和维护好中缅、中老、中越边境防火阻隔系统,积极推进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力做好冬春季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治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检疫监管,探索建立社会化防治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等新技术,突出抓好薇甘菊、松小蠹等主要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切实强化基础保障。一要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国家投资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健全完善省级投资安排与地方财政配套投入挂钩制度,积极做好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基础工作,加大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力度,以良好的林业投融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输入,形成林业投入稳定增长的常态化机制。二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从严控制项目和资金调整,认真抓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综合稽查、效益评估等工作力度,重拳治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配套资金不落实、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等突出问题。三要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林业科研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努力提升科技对林业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四要进一步建好基层站所。重点加强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保护区管理站、国有林场、林区派出所能力建设,力争组建滇中产业新区森林公安局,努力基层站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服务优质化,切实增强基层站点在资源保护管理、行政执法、灾害防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能力。五要进一步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将林业宣传工作作为生态文化建设重要抓手,牢牢掌握林业宣传的主动权、制高点,加强与媒体的协调沟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大林业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成果的宣传力度,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六要全力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把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确保林区和谐稳定。七要继续开展林业专题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科学选题、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提出对策,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把脉问诊、出谋划策。八要继续深入开展“森林云南”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第一批评选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选机制、丰富创建形式、拓展示范领域、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真正做到通过示范创建打造品牌、擦亮名片。九要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抓紧实现省、州、县林业专网互联互通,尽快配齐设施装备,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应用培训,早日投入运行,确保发挥效益。
      扎实推进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做好兴林富民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抓好公务用车改革,大力压减各类会议,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表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发扬担当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承接和落实好各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前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彻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努力建设廉洁机关,确保林业系统风清气正,以优良政风行风推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统筹推进林业社保、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及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努力提升林业部门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会议通报了2014年林业专题调研活动情况、“森林云南”示范基地认定结果、“2014年第十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名单”、“2014年度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昭通、楚雄、大理、西双版纳、迪庆、临沧等6个州市,省森林公安、省林业科学院等2个下属单位做交流发言。(李兴鹏  杨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