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招生方案出炉

21.12.2016  10:33

  中职毕业生注意了,2017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已经启动,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失业人员皆可参加。

  12月20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国字号”技能大赛获奖者有望免考,同时,今年英语满分成绩为60分,比往年有所下调。

  中职学历农民工、失业人员皆可参加考试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对口招生报名。

  根据方案,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

  艺术、体育、学前教育类等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具体分值计算及操作方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获“国字号”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免考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由对口招生院校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由牵头本科高校负责命题、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评分。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其中,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同时,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录取工作将在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

  根据规定,对口招生的考生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平台,参加其中的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

  考生参加2017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报名(具体时间、方式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每位考生可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考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招生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定其他单项最低控制分数线。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面试合格后方可直接录取。

  各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工作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

  学校人才培养方案需在明年1月20日前上报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是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重大改革。

  省教育厅要求,各招生院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等,确定报考资格条件,制定分类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招生章程,报省考试院备案并统一发布。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省教育厅职成处信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

  据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制订《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并实施文化课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负责对招生院校的考务指导工作。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7年版)》,对招生院校考试内容进行指导。

  □合肥晚报合肥都市网记者黎静

  作者: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