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召开2016年宗教团体第一季度学习座谈会

28.03.2016  11:21

3月22日,2016年合肥市宗教团体第一季度学习座谈会在合肥市基督教堂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吴春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宗教局局长陆平部署相关工作,副局长费广华主持会议。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市宗教局业务处室工作人员等近30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两会新语之“重”字篇》,省宗教局《关于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合肥市政府工作报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就2016年一季度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发言。

 

吴春梅对近期宗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各宗教的健康发展提出要求。她强调,一要加强学习,搞好宗教界自身建设,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要加强规范,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做到“活动、管理、行为规范”。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爱国爱教这个核心,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工作,做到“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陆平在工作部署中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认识自身的发展实际,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制意识,做到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