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农村低保对象人均年保障标准3261元

22.04.2016  09:57

原标题:2015年安徽农村低保对象人均年保障标准3261元

4月21日上午,2016年安徽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总结了2015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并部署推进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2015年安徽省农村低保对象196.27万人,人均保障标准达到3261元/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稳定的基本 生活 保障。

截止2015年底,全省城乡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453.48元和271.75元,月人均补差分别为342元和16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1%、12.6%和7.2%、11.72%;全省医疗救助387.4万人次,支出资金11.85亿元,同比增长7.19%和8.88%;全省临时救助16.66万户,支出资金22877万元,户均1364元,同比增长75.4%、47%和23%。

据悉,全省150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将朝着努力健全救助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救助水平方向努力,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将适度加大增长幅度,确保到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同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原来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同时,全面取消重点救助对象救助门槛。

在临时救助方面,将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

此外,为做到精准救助,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加快核对机制建设,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12月底前投入使用,全面开展核对业务。 (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