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出台《2017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奖补办法》

05.05.2017  00:02
        为扎实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全量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日前,旌德县农委根据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宣环办〔2017〕42号)、旌德县《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2017〕3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出台了《2017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奖补办法》(旌农办〔2017〕49号)。
 
        该《奖补办法》奖补范围是用于旌德水稻、油菜、玉米、烟杆等主产区2017年度购置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农机具。具体奖补机具是《旌德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补充方案》确定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和2017年度新购买联合收割机配置的秸杆粉碎抛撒装置。奖补对象是本县区域内当年度购买秸秆还田机具并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奖补标准分两种类型。一是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在享受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购置补贴基础上实行累加奖补,累加奖补金额每台为机具购买总价的40%。二是对2017年度新购买联合收割机配置的秸杆粉碎抛撒装置,每台奖补4000元。

        该《奖补办法》同时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的实施内容进行了规定和技术要求,努力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奖补政策的推动,完成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5万亩。(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