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商局荣获全省2016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单位

29.03.2017  22:48

  安徽省工商局近日下发《关于表扬全省工商系统2016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单位的通报》,黄山市工商局被评为全省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单位,受到通报表扬,查处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应的供水企业滥收费用系列案件成为全省典型性案例。

  在历时六个月的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该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担当,突出“三个强化”,依法查处了一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违法案件。

  强化行政指导。围绕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该局走访约谈了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5大行业的46家公用企业,边检查、边指导、边规范。重点对供电、供水行业逾期缴纳收取居民违约金(滞纳金)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了检查,对不规范或有违法嫌疑的合同格式条款逐条进行行政指导和规范,并敦促企业修改相关违法嫌疑的合同条款,降低居民消费成本,将可能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强化排查重点。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中,该局查获有的供水企业在维护更换居民破损水表中,利用公用企业独占地位强行收取费用,把本应纳入的企业生产成本转嫁给用户,侵害了用户的公平交易权,涉嫌滥收费行为。为使滥收费的公用企业接受法律处罚心服口服,在消费者、供水企业、行政执法主体等各方对《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相关条款的理解出现差异情况下,该局专题向省工商局做了案情书面汇报,请示省人大法工委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释义答复。收到省人大法工委的释义答复,破解法律障碍后,该局一鼓作气,连续作战,全面排查,一举查获了多起供水企业滥收费用案件。此批系列案件,从受理消费者投诉发现案源、深入供水企业现场检查与法律条款适用、请示省局及省人大法工委的释义答复、到对所有供水企业的全部逐一排查,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有的放矢,突出了重点,抓住了关键。

  强化整治成果。专项执法行动中,该局精心组织,积极作为,敢于碰硬,确保了整治行动的扎实推进。对市公交公司收取IC卡押金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建议;对死者家属在他处购买的骨灰盒,殡仪馆不予提供或有条件提供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的行为,予以行政告诫,责令立即整改。对社会反响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已造成危害后果的供水企业滥收费用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6件,罚没款近20万元,立案数和结案数均居全省前列,较好地实现了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