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07.2018  17:4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统考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

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1. 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合肥市潜山北路432号安港徽苑大酒店10楼,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三十四中向北200米左右)。

2. 乘车路线:3、快4、22、48、124、232路公交到34中下,地铁二号线到西七里塘站下。

3. 联系电话:0551-65632300,联系人:王艳梅。

(四)资格复审要求

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7月27日下午1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579、3000580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3000581、3000582、3000583岗位采取技能操作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技能操作时间为30分钟/人,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3000579、3000580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3000581、3000582、3000583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按技能操作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测试倾向》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省粮油质量检测信息化平台(www.ahlyzj.com)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数,须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和安徽省粮油质量检测信息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632300

监督电话:0551-62870593(省粮食局机关纪委); 0551-62602061(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2018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2018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3000579

1

213430013313

205

213430060512

203.5

213430104108

197

213430101810

196

213430094116

191.5

3000580

1

213430095008

204

213430013302

201.5

213430015011

179

213430070211

178

213430071805

176.5

3000581

1

313430041712

197.7

313430030313

194.9

313430037510

190.5

313430036707

189.5

313430036330

187.9

3000582

1

313430035819

205

313430086422

193.1

313430034316

176.3

313430035123

171

3000583

1

313430084821

227.9

313430037122

218.4

313430086503

207.4

313430033030

204.3

313430037723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