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开展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

23.08.2018  22:23

开展驻前培训。为保障督查顺利开展,8月1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查组成员进行进驻前培训,完成督查前期准备工作。

落实实地督导。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每组8人,组长由正县级领导干部担任。8月13日,4个专项督查组分别进驻贵池区和平天湖风景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开展为期10天的实地督查。

召开督查汇报会。召开督查情况汇报会,通报督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督查目的和任务。听取工作汇报,调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并收集分析各类信息线索,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环境保护决策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