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 冬春火灾防控及2016年元旦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4.12.2015  13:15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及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严密组织

全省系统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及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及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到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全国、全省“两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整治

全省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49号)精神,深入彻查火灾隐患,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强化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市供销社及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防控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安全、公安等部门做好安全工作。要突出做好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二是做好棉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生产经营安全;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基础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作业。

全国“两会”闭幕前2日内,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总结报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人:夏登立,电话:62663651)。

三、做好元旦期间安全值守工作

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放在安全生产突出位置,强化部门直接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领导责任到人、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到人,确保今年以来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元旦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