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多措并举连续4年保持核与辐射安全

15.12.2017  03:02

近年来,我厅坚决贯彻国家核安全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屏障,全省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持续改善、风险可控,连续4年保持安全无事故。

着力夯实日常监管。重点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安全等专项检查行动,去年底以来全省出动2000余人次全面排查307家放射源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2017年协助环保部现场督查核技术利用单位23家次,检查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12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辐射环境安全隐患20个;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账督办,随机检查跟踪督察,以整改到位保安全无忧。

突出闲置放射源回收处置。2017年共计收贮21家单位164枚Ⅳ类Ⅴ类废旧放射源、525公斤放射性废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7家存在长期闲置I类放射源的单位约谈,督促实施回收处置。省肿瘤医院等5家已经完成回收,另2家即将完成。

加强辐射应急体系建设。成功举办了全国首次无脚本核与辐射安全应急演练,受到环保部和国家核安全局充分肯定;新修订了省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省16市均印发本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省二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成。

狠抓辐射环境监测。精细开展49个国控点和78个省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获取与比对分析数据2万余个;精心运行维护全省4个辐射自动监测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先后派出40余人次参加全国各类辐射执法、监测培训,举办全省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0余人次。改进启用新的辐射测量实验室,启动13个地级市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工程建设。按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完善省放射性废物库库区安保系统的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