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发布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情况通告

24.04.2018  17:2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切实履行《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部署要求,2017年安徽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者4月23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根据检查情况通告,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撤销,滁州时中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

   问题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据悉,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省财政厅共检查企业5户。重点检查《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编制虚假报表等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发现,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合并了单位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单位部分财务数据,导致报表资产和收入虚增;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未按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安徽天维仪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量不准确,部分记账凭证附件内容不完整且支出无审批手续;合肥川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部分收入未在单位账反映,办公地址和从业人数变更备案不及时;合肥易思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部分收入未在单位账反映,部分会计凭证不规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5户企业正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撤销

  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面,省财政厅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0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执业质量、保持设立条件、业务报备、会计信息和任职资格等5个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意识不断增强,执业质量逐步提升。但是,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0家事务所违规设立12家分所;5家事务所地址变更未向省财政厅备案或未向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8家事务所在财政部门备案股东和工商部门登记股东不一致,2家事务所在财政部门备案名称和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不一致;27家事务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或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事务所未建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风险意识淡薄,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有的事务所采用抄账式审计,只是对账簿数字进行简单的罗列、抄写和统计,按模板填表,没有明确的审计目标,没有审计记录、审计证据、审计说明,还有个别事务所甚至出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其中,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2017年4月共出具审计报告782份,有774份无审计工作底稿,占比达98.9%;滁州时中会计师事务所2015-2017年4月共出具审计报告244份,有27份无审计工作底稿,占比11%;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对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审定金额与被审计单位账面金额相差较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撤销,滁州时中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朱世贵予以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王晓时、鲍家祥予以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蔡永杰予以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刘智勇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池州实信、怀远经纬、安徽舒审、安徽中天谷多、安徽华徽、合肥安天诚等6家事务所下达关注函;对马鞍山成功、合肥德创、安徽明都、万国通宝、芜湖永信、安徽公信、六安新桥、黄山昊旺、安徽天民健、安徽安建、舒城安泰等11家事务所予以约谈。(记者 汪乔)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乔      编辑:毛书兵
安徽省审计厅部署推进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监督,规范审计行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