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补信仰之“钙” 扎实“树根”精神

06.09.2016  19:09

      近期,民政部在全国民政系统发起广泛学习宣传许帅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许帅同志带病履职,乐岗敬业的先进事迹彰显了心系群众的情怀,谋事创业的追求,深刻诠释了民政人“孺子牛”的精神风貌,我局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学习贯彻,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扎实人民干部为人民的服务精神,坚定共产党人谋事创业的理想信仰,努力做到“真担当,能任事,善作为”,在民政工作的不同时期落实重点,砥砺奋进。

      固本培元,忠诚信仰,把稳思想之舵。“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不同时期民政工作的着力点不同,但对忠诚的要求始终如一。理想信念是民政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常补信仰之“”,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目标认识;拥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牢牢占据推动社会进步,实现美好理想的道义制高点。忠诚发于心而践于行。体现在行动中就是练好本领,做好本职。民政作为政府机关运转的中枢和对外的窗口单位,处于上传下达、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关键部位,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重要职责,作为民政人,需坦诚面向辖区民政服务对象,作出可实现可预期的服务承诺,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为重点,建立起科学周密、具体明确的岗位责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仰望星空,落地生根,筑起民生之塔。“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穷。” 民政即为民之政,在于“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如何践行民政服务理念,既是标的服务型政府工作质量的红线,也是丈量民政社会责任和管理水平的尺素。民政是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树根”精神是民政人最朴素的情怀,要要始终保有踏实稳健作风,立足群众需求,扎实落地,不断强化自身规范协调意识,将谨严态度踏实作风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具体开展中;要始终树立补给供养意识,把人民冷暖安危放心上,密切与各街镇工作联系,关注基层上报信息,通过各种形式的走访调研,了解掌握一线情况,让政策执行从实际出发,落地生根,出实招,办实事,把心思和利益都放在为群众谋利益谋福祉上,不断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始终不忘初心,怀抱善心,不忘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历史使命,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勇于担当,做政策的传递者,化解矛盾的调处者,为民服务的执行者,与群众和谐互爱,让民政工作真正得到群众认同和支持,切实构筑起社会和谐的暖心氛围。

      引领时新,精益求精,实践工匠精神。“言治骨角者,既切之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之而复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民政事务属于窗口服务,面广事繁,千头万绪,在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电话中的一个时间,接待中的一个细节,如果忽略弄错,可能就会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果。所以在工作中,需要反复推敲把握每一个工作步骤,斟酌每一个计划拟定,做到一丝不苟,不惧繁杂,精益求精。目前,包河工作正围绕打造“安徽新中心,品质首善区”全力推进,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民政人一方面要有信息时代的大数据思维,以数字办公为模式,把民政工作服务对象相关信息纳入电子网络,及时跟进各方面工作情况的进程信息,逐步完善民政信息网络,并由此进行收集、比对、加工、整理,总结得出新认识,改进不足经验;另一方面,也须进一步明确民政职责,创新思路,把民政工作与新时期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域发展中的特殊人群、事物相结合;把业务工作现状与曾经的成绩、未来的前景相结合,充分依托现有的资源和优势,用发展的眼光来引领创新

      激浊扬清,廉洁奉公,充沛作风正能量。“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包河区今年从抓学风建设入手,以“三严三实”为工作要求,以“三做四创”为抓手,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学习精神,以学促做,抓好常态化履职督查,适时开展机关效能、作风、纪律检查,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受理信访投诉,落实效能问责。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工作要求,民政人在日常工作中,须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出差会议等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让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序有节,以顽强的品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在组织内没有滋长之地,没有生根之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褒奖干部职工忠诚担当行为,惩戒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良现象,倡导清爽的同志关系,规范上下级关系,始终做到绷紧一根弦,守住一道线。

      当坚持变成执着,曾经的信念也变成了信仰,这就是许帅精神!不同时期,民政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推进,向许帅同志学习,常补信仰之“”,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把“两学一做”内化为实干理念,转化为创新思路,凝聚为恒久动力。扎实“树根”精神,真正走到群众生活里,少一分身份,多一份亲切,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点亮民生的万家灯火。

上报单位:包河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