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抓好“三个环节”加强任命干部监督

13.05.2014  18:43
  泾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抓好“三个环节”加强任命干部监督
      近年来,泾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按照法律规定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认真做好每一位任命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的工作,并把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机制。
      坚持实行任前考核考察和法律考试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每次接到“两院”提请的任免议案后,均由人选、内司工委组成考察组,赴提请任命人员的单位,采取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征求意见的形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时,对有争议、有反映的拟任干部,进行重点了解、掌握实情,为常委会会议任命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为强化监督、增强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学法自觉性,实行了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暂缓任命。该制度实行以来,先后有102名拟任人员参加并通过了任前法律考试,为任后公正司法、廉洁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实行任前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为使组成人员对拟任命干部知人、知名、知情,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拟任命干部必须到会,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围绕目标完成情况、依法行政措施、廉洁勤政打算、如何接受人大监督作口头供职发言,以进一步增强拟任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其更好地珍惜权力、用好权力、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筑牢自我监督和自我制约的防线。
      坚持开展工作评议和首次启动“两官”履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无记名票决的方式,对县发改委等6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为使评议监督向纵深发展,更富成效,今年以来,又首次启动对县国税局等五个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评议和9名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活动。其主要做法是:首先,“沉下去”进行深入调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分别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细致调研,形成详实的书面评议报告。其次,“广纳言”征集代表建议。向在泾的全体省、市、县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对今年5个被评议的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进行测评打分并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收集到的建议进行汇总,原汁原味地向5月底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并向被评单位反馈,要求深刻分析原因,进一步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信息来源:宣城市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