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

12.04.2017  22:27

  4月11日上午,马鞍山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围绕“六大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是:结构优化、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绿水青山、天蓝气清的生态环境体系;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生态生活体系;善待自然、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创新发展、长效可行的生态制度体系。

会议指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打造生态强市的具体抓手,必须坚持规划引领。要强化项目支撑,对重点实施的133个项目开展科学论证,抓紧立项、早日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指标认真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对标达标;要突出重点,针对创建难度较大的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空气环境质量和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等方面,制定攻关方案,补齐短板。力争到2020年,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