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再次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3.12.2017  03:30

12月11日上午,亳州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12月9日召开的经济工作调度会精神,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王洪杰同志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会议要求当前严格落实有关大气防治措施,主要是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根据空气质量变化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抓好“三禁四停”措施落实,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禁止烧散煤,城区全面取缔经营性小煤炉(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对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对超标排放、违法排污、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责令停产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油烟净化达不到要求的餐饮经营场所,责令停业整治;加强昼夜管控,对未采取覆盖冲洗等措施的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运治理。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全面完成大气十条及蓝天行动各项任务,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杜延安市长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住年终仅有的20天时间,严格履行职责,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昼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问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