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试点中小学“法治教育进课堂”

09.10.2015  12:11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试点学校除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渗透宪法教育和法治知识教育外,同时,每月另外安排2课时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距离开学已有月余,34所试点学校法治知识课堂已全面开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精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马教【2015】41号)文件,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34所中小学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分层实施、逐步普及、有效衔接”的原则,突出解决“法治教育进课堂”相关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和有效方式,为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提供可复制的经验。试点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小学阶段安排在四至六年级,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结合国旗、国歌、交通规则、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安排在七至八年级,重点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的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安排在高一至高二年级,重点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功能、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

  据悉,在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知识读本》未出版之前,由市教育局统一为试点学校配《六五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暑期组织了法治教师培训,并组织专家制定了《马鞍山市法治教育进课堂试点实施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马鞍山市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方案(试行)》、《马鞍山市初中法治教育课程方案(试行)》和《马鞍山市高中法治教育课程方案(试行)》。与此同时,鼓励试点学校教师集体备课、自行编写课程讲义。同时,市教育局教科院组织试点学校教师成立法治教育课题组,与法治知识课程设置相衔接,对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内容进行进一步整合,在试点学校课程讲义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教育教材,并逐步向全市推广。(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