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食品企业获评“市示范”

13.09.2017  17:34

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我市本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名单出炉,包括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 燕庄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28家食品企业获评市级示范企业。

据了解,示范企业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实施了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通过ISO 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且体系有效运行;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此外,企业严格落实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主体责任制度,相关记录完整,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每年评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一个月组织复评,对符合标准的继续授予“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称号,复评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