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公众满意程度排名第一

03.02.2018  05:04

近日,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市绿色发展指数。在这份公报中,黄山市多项指数位居前列;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位。

年度评价按照《安徽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计算。年度评价工作包括,计算绿色发展指数和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两个部分。绿色发展指数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等六个方面50个指标。评价结果为,2016年全市在全省16个市中,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第二;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数结果来看,其中的环境质量指数和生态保护指数全市均排名第一。

开展“年度评价”,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完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实现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