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显成效

11.01.2015  11:54
  家庭农场、职业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这些新近诞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出现的“新名词”、“新概念”。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合肥快速发展壮大,“落地生根”。这其中,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合肥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总数突破1500家。

  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肥诞生

  2014年12月,全省首家注册成功、以“土地”命名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肥西县官亭镇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官亭镇新民社区挂牌成立。从此,合肥又多了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事物的诞生并非易事。官亭镇农经站站长缪会生告诉记者,以“土地”命名的股份合作社,是新生事物,“很敏感”,依据以往的规定,登记注册无门。而该合作社成功注册,得益于合肥市有关部门在全省率先打破工商登记“壁垒”。

  据市农委农经处副处长龙祥松介绍,2014年8月,市工商局、市农委大胆创新,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行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登记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宽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出资形式,以“土地”命名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可以登记注册,其法律地位得到确认。

  合作社成立后如何发展?该合作社理事长缪家权表示,目前,合作社将耕地分片打包发租给5家知名农林企业从事苗木种植、农业开发,农民可获得土地租金,还可到企业上班“拿工资”。

  社会化服务组织突破3000家

  据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培育壮大农业经营新主体,合肥市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分类指导、优化服务”等综合措施,积极完善经营主体发展活力释放机制,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完善一主多元服务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主体共同发展。

  市农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突破3000家;全市种养专业大户突破10000户、新型职业农民216名、家庭农场1500家、农民合作社271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7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320家、超10亿元的14家,农产品加工产值稳定在1000亿元以上。

  积极培育现代职业农民

  针对当前“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发生的一些变化,合肥市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014年下半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50%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60%以上,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升。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此,该意见提出,积极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加快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企业。根据该意见提出的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市现代职业农民突破15000名,全市家庭农场突破2000家,全市农民合作社突破3000家,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突破1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