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10.12.2014  21:51

近日,桐城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提出六点明确要求,着力加强全市统计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统计知识的学习,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善于运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指导实践。在研究经济工作、制订发展计划时要注意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要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关心统计、支持统计。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要依法接受市统计局的统一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统计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除明确1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首席统计员外,还须配备1-2名辅助统计员,首席统计员调离统计岗位,须征得统计局同意。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保障统计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条件,乡级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改进和完善村(社区)统计调查工作,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基础,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保障统计调查所必须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

四、进一步强化统计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部门统计资料发布制度,强化统计工作监督考核。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水平。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统计执法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统计稽查。

六、进一步强化统计工作保障。重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理论基础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要保障统计经费足额到位,要将统计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步增加统计经费额度。健全首席统计员、辅助统计员工作激励机制,实行统计工作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