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0市支付大病保险待遇 人均医疗负担下降12%左右

06.08.2014  12:24
核心提示: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同时,大病保险提高了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目前全省已经有10个市开始支付大病保险待遇,2.6万人次已受益,今年年内,全省16个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全覆盖。

据省人社厅介绍,已经组织实施居民大病保险的10个市,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大病保险业务。这一做法缓解了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不够、经办压力大的矛盾,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得到发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中,积累了谈判协商、委托管理等方面经验,医保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同时,大病保险提高了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