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拟把在校大学生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03.03.2016  18:06

据颍州晚报消息,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有福了,近日,《阜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与2014年出台的《阜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相比,其分段支付标准普遍提高5%-15%。

亮点一:在校大学生纳入大病保险保障

此前,在校大学生并无大病保险保障。

按照相关标准,参保大学生按不同情况,可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超出再报销70%到85%。这看起来很美,但由于大学生数量较少,这部分群体缴纳的统筹基金根本无力承担大学生患大病后的医疗费用。

如我市有约3万名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每人缴纳30元,一共90万元。如果一个保险年度内,有几名大学生患大病,并且花费较高,这90万元基本上就花完了;如果再有其他学生患大病,则无法给予补助或报销。从全省来看,这个情况比较普遍。

而《征求意见稿》明确,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其中也含在校大学生。

亮点二:慢性病发生费用纳入大病保险

“本次把慢性病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了大病保险。”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王培一说。

征求意见稿》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特殊)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药品目录》(2010版)外的,但属于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这两项费用,又称为“合规费用”,即合规费用也纳入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

王培一解释,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较大慢性病所发生的费用,如肾透析,超过原来慢性病报销限额后,如再超大病保险所定的起付标准,将按比例报销;二把超出“三个目录”但又属于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也纳入了大病保险报销范畴。

亮点三:分段支付标准提高

同老的方案相比,《征求意见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标准普遍提高5%-15%。

原方案分起付标准以上0-2万元、2-5万元、5-10万元、10-15万元、15万元以上五个档次,省内、省外支付比例分别为40%、35%;50%、45%;60%、55%;70%、65%;80%、75%。而《征求意见稿》分四个档次:起付标准以上0-2万元(含)、2-10万元(含)、10-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分段支付比例不分省内省外,分别为50%、60%、70%、80%。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0%的比例支付。

您对于《征求意见稿》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拨打市人社局医保科电话2293378,或将自己的书面意见电子版传至[email protected]

原标题:阜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