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开展“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12.05.2017  02:04

  近日,安庆市工商质监局会同市商务局发出通知,在全市所有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中开展“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活动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通知》指出,这次全市“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立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着力点,大力选树宣传一批消费者满意、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市电商企业中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通知》对参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一是企业运营良好。在我市正式运营两年以上,网络销售额(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曾获得国家、省、市有关机构表彰和奖励的可优先考虑。二是经营行为规范。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在近两年内没有相关违法处罚记录;提供客观而足够的商品、服务信息、在线交易及其支持信息;不制售假冒伪劣及违禁商品,不以次充好;在电商经营中待客热情,语言文明,服务态度良好。三是制度执行规范。依法交纳国家税收,无偷税漏税行为;遵守商业道德,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关系和谐。四是消费维权规范。具备对消费者争端处理的机制和良好纪录;明确提供企业的必要商务信息,如办公地址、商标、联系方法、客户支持方式、争端解决方式等;真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及其服务标准。五是信息管理规范。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保护,无滥用和非授权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各县(市)、区对应主管部门推荐申报1-2个电商企业,9月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等参与评审,确保公平公正性和权威性。适时组织现场评审,评选出候选诚信电商企业名单报组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示,拟于10月举办颁奖活动,对获得市“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媒体对受表彰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