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商局四强化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成效明显(1)

18.02.2016  15:56

  近年来,淮北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积极帮扶中小企业盘活资产,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以来,共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131件,抵押金额14.82亿元。

  一是强化宣传,做好政策咨询服务。一方面通过网站、报纸、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介绍动产抵押登记知识、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内容,结合年报、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培训、走访助企等活动,向企业宣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和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的举措,让企业了解登记管辖、登记主体、登记效力、登记范围等知识及如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使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生产经营者学会并运用动产抵押融通资金,盘活资产。去年以来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2200余人次参与学习。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各大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的宣传工作,积极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提供合同法律咨询服务。该局先后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动产抵押工作改善信贷融资环境的通知》、《关于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融资解困的意见》、《关于开辟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绿色通道的意见》、《关于发挥“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开展企业信用贷款的通知》、《续贷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努力把开展动产抵押助企融资打造成服务地方企业、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是强化审查,规范抵押登记程序。为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高效发挥信用贷款项目帮助企业发展的作用,淮北市工商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一方面严格按照《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将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动产办理抵押后,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动产抵押贷款手续,如果企业出现风险,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增加了一道“安全门”,解除了信贷机构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在开展抵押登记过程中严格把好登记范围审查关、合同主体的合法关、抵押物权属关、抵押物价值认定关,对登记资料不全、产权不明、价值认定不符及超出登记范围的,坚决不予登记。始终做到不合法的不予登记,财产所有权不清的不予登记,不是企业动产的不予登记,抵押手续不完备的不予登记。动产抵押合同一式4份,贷款业户、信贷机构、主管部门及县区市场局各备存一份。

  三是强化服务,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县区市场局登记窗口由专人负责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开展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及行政指导等多项服务措施,做到即时受理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场予以办理登记。对重点企业实行预约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融资企业节省时间,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登记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解除金融机构贷款的后顾之忧,避免融资风险。

  四是强化协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企业、金融机构与工商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主动协调沟通,架设银企对接桥梁,当好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联络人,通过召开银企联席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融资信息手册等手段,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如“守重”企业,为银行与企业之间传递融资需求和政策调整等方面信息,促进“银企”对接,撮合借贷意向,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