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商局五项制度构建以案释法制度体系

05.09.2016  02:04

  日前,铜陵市工商局印发《铜陵市工商局在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五项制度,积极构建以案释法制度体系。

  一、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案情、处理结果和法律诠释,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发生及处理的社会意义,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形式生动的宣传资料,利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12月1日至7日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周、“江淮普法行”和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法律七进”活动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要发挥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宣讲会等形式,为普法对象宣讲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三、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积极发挥广播电视台、主流报刊等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刊播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以真实行政执法、消费维权案例讲解法律条文,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要注重新媒体新技术的开发运用,借助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

  四、建立公民旁听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制度。组织开展公民旁听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活动,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二十七条“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不公开举行。”规定,对具有典型意义和体现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案件,应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分别主动邀请相关重点对象参加旁听,扩大受众面,让更多的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消费维权案例整理工作,建立普法案例库、案例视频集等,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对入选案件共享共用,自行改编,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