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民用水价格听证会30日举行

30.09.2015  13:22

  9月30日上午8:30,合肥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理顺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听证会将在陆军军官学院科技交流中心举行,24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将就水价调整方案予以听证。随后,我市将在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拿出最终的调价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9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每吨1.40元。自9月1日起,合肥市水资源费标准由0.06元/吨调整到0.12元/吨。供水成本增加,供水价格亟待理顺。由于涉及民用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我市决定召开此次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市排水办1名、市水务局1名、供水集团1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各1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5名(市国资委、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消协各1名)。

  根据公告,本次听证会共有两套调价方案,基本方案均分为三级。其中,方案一级差为1∶1.5∶2,居民供水到户价格由2.31元/立方米调整到2.90元/立方米(第一级水价);方案二级差为1∶1.5∶3,居民供水到户价格由2.31元/立方米调整到2.85元/立方米(第一级水价)。从调价影响看,方案一:居民用水第一级到户价格增加0.59元/立方米,按户均月用水量10立方米计算(80%用户每月用水量10立方米以下),每户平均每月增加支出5.90元;方案二:居民用水第一级到户价格增加0.54元/立方米,按户均月用水量10立方米计算,每户平均每月增加支出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