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局“五个强化”推进柔性执法工作

08.06.2016  20:03

近日,作为阜阳市政府柔性执法试点工作单位,阜阳市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五个强化”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开展调度,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按照“三定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和事权划分原则,市局各监管科室(机构)、市辖三区监管局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相济。注重“柔性”执法方式,要求执法行为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减小对立面;把握“”性原则,维护法律权威,不以柔性执法为借口,对违法者“大开门路、执人情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有机结合。把柔性执法与作风效能、日常监管、反腐倡廉、“两学一做”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柔性执法工作进程,组织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