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三多”学习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

13.07.2017  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滁州市统计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多层次学习。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县市区统计局长会议,全文传达学习《条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领学习,要求将《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将《条例》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统计人员。

二是多角度宣传。及时修订完善了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将《条例》作为各专业统计培训的必学内容,常学常记常督促。充分借助各专业QQ群、微信群、滁州统计微信微博以及“数据滁州”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宣传媒介面向社会大众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

三是多领域贯彻。结合全省工业和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调研督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最新部署,深入分析研究,抓紧研提本地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