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多举措服务新疆少数民族群众

23.12.2016  13:34

马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方位服务在马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认真贯彻省民委等五部门文件精神,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关于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涉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教育、民族、公安、司法、人社、商务、工商、市容等部门参加的涉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相关各单位职责,定期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摸清人口底数,夯实工作基础。依托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整合公安、教育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涉疆少数民族群众信息数据库,建立敏感时期流动新疆少数民族人员周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清、从事职业清、困难诉求清”。

 

三是加强交流沟通,掌握思想动态。市、县(区)民族事务部门均建立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走访、座谈、慰问等制度。每逢春节、开斋节、古尔邦节等节日,各级民族事务部门都上门看望慰问在马务工经商的新疆商贩,与他们结友交心,增进感情,引导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主动与相关学校保持联系,掌握新疆学生的思想动态。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会同市容、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定期举办涉疆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法制培训班,宣讲城市管理、交通安全、工商、税务、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指导清真寺阿訇利用“主麻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政策宣讲。鼓励支持安工大、当涂二中新疆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举办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和联谊活动,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五是注重规范管理,提供贴心服务。以构建科学、高效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为抓手,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窗口,优先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培训、就业登记、社会保险、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依托社区民族工作网络,将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就医、计生、子女入学、劳动维权等事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内容,先后帮助12名新疆商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和大病救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