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局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

20.03.2015  13:05

宿州市埇桥区局采取三项措施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一是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委委员和案审组成员由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担任,案审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发挥集体智慧,防止错案,防止腐败,确保重大、复杂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制定《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规定》适用于全局审理、复核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并就案件程序、案件分级审理制做了统一规定,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个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物品变价款5000元以上数额的,或者情节复杂、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三名以上案审委单数委员进行审理。案审组审理个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物品变价款5000元(含5000元)以下数额的案件。三是聘用专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将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事项上为区局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形成法律顾问协助执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