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埇桥区"五有"帮扶计生特殊家庭

23.10.2014  10:56
      一是政策有保障。 从2014年起实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
      二是经济有救助。 该区人口基金为198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免费办理一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当年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伤残或死亡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应急救助。       三是医疗有援助。 计生特殊家庭夫妇的新农合及城镇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代缴;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根据其失能程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600、800元的护理补贴。
      四是生活有关爱。 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制度,结对帮扶工作实现全覆盖。为关爱对象提供感情抚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节日慰问等服务。       五是生育有关怀。 对有再生育意愿且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夫妇,提供服务联系、咨询指导、预约医疗服务。对失去生育能力、有收入养子女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失独家庭,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并免费办理收养手续。(路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