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市场监管局四措并举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18.11.2014  17:34

  

  今年以来,歙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责作用,本着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规范经营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原则,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严格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加强对旅游景区、长途汽车站及其周边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的检查,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对未亮照经营的,强化行政指导,确保经营者亮照经营。

  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范围,以徽州古城、棠樾牌坊群及新安江山水画廊等旅游景区为重点,加强了对景区周边宾馆旅社、餐饮单位、农家乐、旅行社、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药店、游乐设备、电梯为范围的重点检查,严厉查处食品安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三是切实提高商户自律意识。认真督促景区内部及周边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同时加强对景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品店的监管,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市场防控工作,落实禽畜产品市场应急预案,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四是畅通消费投诉举报网络。督促旅游景区在醒目位置公布消费投诉电话,加强景区消费维权工作站(点)设置,将原食药“12331”、工商“12315”、质监“12365”投诉举报“三合一”,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实现投诉举报电话并联,畅通举报投诉网络,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化解旅游消费纠纷。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各类旅游市场主体175家,责令整改11户次,依法取缔旅游业无照无证经营5户,清理流动摊点3个,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8家,涉及在用电梯38台,责令整改5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