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祁门县市场监管局“十项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08.08.2014  19:34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日前,祁门县市场监管局出台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和日常行为,整治懒、散、庸、拖等不良风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和提升良好市场监管形象。

  一是岗位责任制。将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等内容具体化,要求工作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二是首问负责制。管理相对人到市场监管部门办事(含咨询、举报、投诉)第一位被问询的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必须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办理等事项。

  三是办事公开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有关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相对固定、便于公众获取的要求实行公开。

  四是服务承诺制。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限时办结制。企业、群众咨询、办理的有关事项,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六是AB岗工作制。窗口岗位的工作人员离岗期间,有明确的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岗位工作人员(A角)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岗的,由顶岗人员(B角)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七是一次性告知制。企业、群众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

  八是离岗告示制。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需履行告示手续,离岗人员要在规定位置放置离岗告示牌,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九是预约服务制。企业、群众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进行预约要求上门为其提供相关职能服务。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应当约定服务时间,并一次性告知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材料,并在预约的时间、地点为企业、群众受理或者办理服务事项。

  十是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耽误群众办事、妨碍优化发展环境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