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四个狠抓”持续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02.12.2017  08:14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前,黄山市大气办下发了《黄山市大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管控和治理力度,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和优良。

狠抓各类扬(烟)尘治理。围绕直接影响PM10浓度的各类扬(烟)尘污染问题,认真落实工业污染物排放、施工扬尘污染、城市面源污染、秸秆禁烧管控措施,多渠道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狠抓夜间巡查。针对夜间建筑(道路)施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问题,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实行夜间值班制度,佩戴值班袖章,开展夜间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上限处罚。

狠抓污染源排查。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各类污染源,精准施策,切实降低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影响。对监测数据始终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站点,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仪器设备查看和周边污染源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狠抓调度和问责。市大气办按日对全市空气质量进行调度,定期对各有关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上报的内容与现场督查不一致的地方和部门,将按照《安徽省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