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和县多举措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秩序

02.02.2016  13:13

      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和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排查社区、行政村127个,清查烟花爆竹销售点203家,发现隐患95处,当场整改1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78份,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和县公安在线、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检举非法违法行为,树牢“公共安全,从我做起”,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身边的“公共安全环境”。

      二是加大安全排查。全面摸清掌握烟花爆竹制作技术人员、原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因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人员等重点人员,逐人见面谈话,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逐一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对可能用于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养殖场等重点部位持续排查,严防非法制造、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的发生。彻底摸清辖区内硝酸钾、硫磺、银粉、高氯酸钾、氯酸钾等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坚决堵住易制爆原材料非法购销渠道。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安全监管,做到有证许可合法经营;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和信息系统应用整合,严禁手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严格落实到货查验等工作制度,要求烟花爆竹单位严格登记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到货、销售等情况;对需专业燃放的,必须由具备大型焰火燃放资质的单位承担,不符合标准条件以及未经安全评估的,一律不得许可。

      四是严厉打非治违。针对当前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县公安局、安监、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端窝点、断渠道、保安全。同时,在出入重点通道设立治安卡口,加强对出入车辆及人员的检查,利用搜爆仪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线索,实施精准打击。

责任编辑: 洪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