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实行审议意见卡制度

07.03.2016  16:39
  
      为了更好地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性,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从今年2月份起推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卡制度。
      制度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次常委会议上至少对一个议题发表审议意见,并在审议意见卡上书写和签名。每次常委会结束,办公室负责收回审议意见卡,并分送给相关议题的工委。
      在推行该项制度的同时,还配套相应的考核机制,将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填写的审议意见卡纳入“履职档案”。每年年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的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统计,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发表审议意见”情况,详细统计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发表审议意见多少条,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书》采用多少条,等等。这些就如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成绩单”,记载着他们履职的点点滴滴。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滁州市南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