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加强调度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02.05.2018  19:12

进一步强化通报预警机制。市环保局继续实行断面水质达标月通报制度,对连续超标或水质严重恶化的断面,由省环保厅约谈相关县(区)政府负责人,对连续3个月不达标的断面,由省环保厅实施汇水区域涉水项目环评限批。

建立国控断面水质会商机制。建立环保、农委、住建、水务、林业等部门参加的水质会商机制,研究水质监测结果,研判达标形势,制定水质改善方案,确保断面水质改善并达标。

加强水质采样的对接和沟通。从去年10月开始,国家断面水质采取和监测实行了采测分离。要求各地对出现断流、重大工程施工、水资源调配等不具备采样条件或不能准确反映河湖水质的情况及时报市环保局,并按相关考核要求留存事实证据,以备向省环保厅、生态环境部进行对接和申诉。

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出全市2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已发到各地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调度和督促,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沟通衔接,确保年底全部按要求完成,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