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制定民族宗教工作“四支队伍”培训规划

17.06.2014  10:04

近日,淮北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下发了《安徽省淮北市民族宗教工作“四支队伍”培训规划(2014—2017年)》。

 

规划》明确了四类培训人员。一是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负责人;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二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市、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人员;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三是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四是宗教界人士队伍。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各级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

 

规划》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也作出了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培训对象约12人左右,每年培训3人左右,4年培训一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培训对象60人左右,每年培训15人左右,4年培训一遍;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培训对象20人左右,每年培训5人左右,4年培训一遍;宗教界人士队伍培训对象280人左右(佛教40人,天主教10人,基督教230人),每年培训70人左右,4年培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