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发布
继《2015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日前出台后,政策实施细则也于本月25日发布。实施细则对今年新型工业化政策的奖补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类奖补申报条件和方式。
新引进项目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七成以上
根据政策规定,今年我市将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给予支持,分别为新引进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类项目。
对于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新引进项目申请资金支持,需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至少70%。在满足条件后,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的投资项目补助期1年,总投资额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投资项目补助期1年半,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补助期2年。其中,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并完成检查验收;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并完成检查验收。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奖补必须在今年竣工投产并纳税。对于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投资项目补助期1年,总投资额3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投资项目补助期1年半,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补助期2年。
标准化厂房建设采用“借转补”分期付款方式
政策中,我市明确提出对四城区多层标准化厂房给予补贴。而在政策细则中规定,申报主体需确保“十二五”后三年,各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量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申报人需为四城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区)国资公司与区政府、园区联合成立的投资主体。”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申请主体需确保“十二五”后三年,各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量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具体为:瑶海区、包河区不少于120万平方米,庐阳区、蜀山区不少于100万平方米。为确保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发挥其作用,申领奖补的单位还需保证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入驻率达到70%以上。
政府奖补将采用“借转补”分期付款方式。厂房正式开工后,支付补贴资金的20%;结构封顶,支付补贴资金的50%;项目验收审计并绩效考核后,再支付余款。
在线监测设备采购超百万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在今年的政策中,我市对于节能降耗给予大力支持。实施细则中,奖补范围进一步明确,力度颇大。
对于今年列入市级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试点企业,且在线监测项目实际购买设备(含软件)超过100万元,通过市经信委组织的考核验收后,企业将获得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市经信委下达的重点耗能企业(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交通、商业旅游、公共机构等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并通过市级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我市将给予3万元/户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