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11.02.2015  17: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皖政〔2014〕60号文件的基础上,体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数字化指标全面提升。《实施意见》在60号文件的基础上,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面、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等数字化指标方面均有所提升。同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二是养老服务硬件建设保障得力。《实施意见》结合铜陵市实际,在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日间照料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鼓励探索创新,为该市养老服务设施水平的有效提升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养老服务软件建设亮点频出。铜陵市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智慧铜陵”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着力发展信息化养老服务。同时,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倡导品牌意识,形成具有铜陵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
      四是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铜陵市在60号文件的基础上,将财政、金融、土地、税费、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同时创新提出“拓宽文化养老渠道”,开展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等内容,为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营造良好的敬老氛围提供了制度保障。
      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出台后,马鞍山、宣城等地已出台配套实施意见,其他各市也将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文件。


上报单位:福慈处
信息作者:福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