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调研

07.06.2016  09:18

      为全面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落实情况,积极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宁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征询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
      调研组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宁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贯彻实施该法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目前,该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0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1家,省级示范社16家,宣城市级示范社62家,入社社员27500余人,遍布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辐射带动农户6.95万户,户均增收达20%以上,呈现出发展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良好态势。

      一是注重扶持引导。二是注重龙头带动。三是注重信息服务。四是注重空间拓展。五是注重监督指导。 调研组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水平普遍较低。从事精、深加工的合作社少,产业链短、附加值低、抗风险能力弱,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二是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农户主动参与合作社发展的意愿不强,“空壳社”、“一人社”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内部管理亟待规范。由于缺乏民主管理的意识和有效监督的机制,合作社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活力难以得到充分释放。四是环境保障有待加强。在信贷、保险、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仍缺乏具体有效的扶持办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为更好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调研组要求,一是进一步重视宣传引导。综合运用网络、微信等现代媒介和报刊、电视等传统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发展意识、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做好指导服务。围绕专利申请、商标申报、质量体系认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QS)办理等,加大服务指导力度。依托智慧农业平台、 “淘宝网”宁国馆、1号店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产品生产销售转型升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要深入领会5月24日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时作出的“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宁国实际,明确产业方向,突出产业重点,提高产业扶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用地、用水、用电和保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融资担保、资产抵押、成员联保、品牌质押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合作社发展中的资金压力。四是进一步注重典型示范。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好、经营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精准施策,规范提升,树立样板社,打造模范社,以便树立标杆,典型引路,指导发展,鼓励更多的合作社采取“复制”“嫁接”等方式,汲取先进经验,推广成功模式,积极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耿宏启)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