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举办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培训班

21.08.2015  17:3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新《广告法》,池州市工商质监局于8月19日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广告科长、市场监管所所长、全市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和广告中心主任、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省工商局广告处汪宗富处长作专题讲解,汪宗富处长分别从广告法修改的过程、广告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广告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认真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等四个方面,对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新法与原法的区别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汪宗富处长引用了大量的事实和案例,结合其个人独到的见解,理论联系实际,给受训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使全体参训人员对新广告法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为今后全面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黄德云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学习好,二要宣传好,三要落实好,四要引导好,五要监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