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不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4.02.2018  07:03

日前,省环保厅向各市政府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结果,黄山市位居全省第一位。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首次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体系中新增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细致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环保厅的正确指导、大力支持下,全市积极落管理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市县、部门联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工作部署。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重点行业督查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制订了《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交通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种类及危废规范化管理责任义务。

健全考核机制。将督查考核情况纳入各区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在中央、省环保督察考核整改方案中将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分解至各区县和有关市直部门。

强化宣传引导。配合市人大做好省“江淮环保世纪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集中采访,印制并发放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管理知识读本近200册,在黄山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及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宣传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加强培训督导。组织危废经营单位和10余家危废产生单位参加了省环保厅培训,市经济开发区、徽州区等重点区域专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管理专场培训,培训园区、企业管理人员近200人。建立了QQ工作群及时向企业传达危废管理新要求,为企业答疑解惑。

拓展监管范围。加大机动车维修单位危废和实验室危废管理力度,联合市交通局开展了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机动车4S店分步纳入危废管理系统,按照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指导市环境监测站和市疾控中心两家实验室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严格登记申报。加强对危废经营单位、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的危废申报数据登记、危废管理计划的审核,确保登记申报规范。对新增危废产生单位及时纳入危废系统管理。

加强转移监管。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跨省转出危废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加强危废转移现场监管,跨省转移危废途径全市及时告知各区县,要求各地做好沿途环境污染事故防控。

全面组织自查。对全市7个区县和市经济开发区55家涉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工业企业类危废产生单位抽查率近5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求尽快整改到位并报告整改情况。

严打违法行为。联合发改、公安等6部门开展了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及时对涉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新建500立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建设,使其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400吨/年,并于2017年10月获得了省环保厅核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全市部分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无法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问题;核准建设了一家年收集能力达10000吨的废矿物油收集单位,实现规范收集、规范外送处置利用。同时,推进蓄电池生产企业责任延伸,建立健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系统,本市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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