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10.10.2015  11:48
  10月9日,市物价部门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要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决定11月份召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听证会。为此,听证会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10月13日至20日到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在价格区别上,各阶梯气价比为1:1.2:1.5。同时,为适应今后多气源供应价格的变化,疏导上下游价格矛盾,此次听证会将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阶梯气价,我市将结合具体实际,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气需求,保持用气价格相对稳定。为此,我市决定召开听证会,科学制定阶梯气价方案,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合燃集团有限公司1名、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1名、深圳燃气安徽公司1名)3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2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市国资委、市城乡建委、市法制办、市消协各1名)4名。

  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10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者可于10月13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地址:合肥市六安路221号,阜南路与六安路交口,联系电话:65602766)报名。报名结束后,市物价部门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及旁听人。